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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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近日,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
事务管理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
财政部联合授予
“节约型机关”称号。
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开展以来,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推进节能降耗,把绿色、循环、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检察日常工作中,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,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,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,降低运行成本,推行绿色办公,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推动全体干警养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,形成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及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,全面推进创建节约型机关各项工作,引导全体干警争做绿色低碳生活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。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巩固“节约型机关”创建成果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,扎实稳健推进节约工作,强化责任担当,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、长效化机制,持续巩固创建成果,不断提升创建水平,推进国家级“节约型机关”建设走深、走实,为推动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